上海二中院:远房亲戚户籍迁入并实际居住属于帮助性质,非同住人
栏目:上海落户资讯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1-21 来源:网络
(上海二中院:远房亲戚户籍迁入并实际居住属于帮助性质,非同住人)
因房屋征收所引起的纠纷中,共同居住人的认定往往会成为争议的焦点。在实务中,有许多远房亲戚基于帮助性质迁入户口,而后面临房屋动迁的案例,那么远方亲戚可以分得征收补偿利益吗?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规定,共同居住人是指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因此是否实际居住,在征收的司法实践中作为判断同住人的身份的关键,但是假如仅仅是居住,但是房屋来源和其没有关系,并且和承租人没有直系亲属关系,是否是同住人呢?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房居住权纠纷研讨会综述》第三条第二款,除回沪知青子女等按政策回沪人员外,承租人或同住人允许无法定监护关系未成年人迁入户口的,一般可认定为属于帮助性质,如允许他人子女为上学之便,将户口迁于公房,一般不应确认他人子女为同住人。根据此条规定,若无法定监护关系,远房亲戚基于帮助性质迁入户口,一般不被认定为房屋动迁中的同住人。若远房亲戚与房屋来源无关,则这个落户行为一般认为是有血缘关系之人的帮助行为,不能代表居住权的让渡。
判断户口在被征收房屋内的人员是否为同住人,需要看其户口迁入是否基于帮助性质,还要判断该房屋的来源是否和他有关系,该人员是否和承租人有直系亲属关系,假如只是作为房屋来源人的远房亲戚帮助性质的落户,与房屋来源无关,那么即使该远房亲戚在房屋实际居住,也不能因为居住就能获得同住人身份,不能获得征收补偿利益。
本案中,被征收房屋原为李某2的父亲李某1承租的公房,房屋来源与原告李某3、李某5毫无关系。被征收房屋在征收时也只有李某2、乔某、李某4居住在内,而且他处没有任何住房,符合承租人以及同住人的条件。作为远房亲戚同意其落户,是基于帮助性质,不代表同意其是同住人获得居住权,李某3在被征收房屋内的居住只能算作原承租人李某1对李某3的一种帮助。其次,李某5曾享受过拆迁安置,李某3、李某5另有产权房屋,居住并不困难,再加上被征收房屋征收补偿利益并未因李某3、李某5的户籍因素而增加,没有为被征收房屋作出过贡献,因而原告不享有动迁利益。
当事人关系
李某3的父亲李某某与李某2的父亲李某1系堂兄弟关系,赵某为李某3妻子,李某5为二人之子,乔某是李某2妻子,李某4为二人之子。
案情简介
系争房屋原为李某1承租的公房,后李某2于1998年变更为承租人。被征收前,系争房屋内有李某3、李某2、乔某、李某4四人户籍在册。
系争房屋长期由李某2、乔某、李某4共同居住,李某3、李某5曾在系争房屋居住数年。李某3妻子赵某所有的私房XXX号房屋于2002年7月被拆迁,李某5是安置对象。李某3、李某5名下有XXX室产权房屋。
2017年8月1日,李某2签订了《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根据征收协议,该户选择购买一套产权调换房屋,各类补偿款项扣除购房款有1,368,990元,该户尚余货币补偿款1,571,825.60元,已由李某2领取826,825.60元。
李某3、李某5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系争房屋征收取得的产权调换房屋归二人所有。
一审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提起上诉,认为李某3、李某5二人符合共同居住人的条件,理应作为系争房屋征收安置人分得征收补偿利益。
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法院认为: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规定,征收居住房屋的,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得的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归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而共同居住人是指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本案中,李某3户籍在系户籍在系争房屋内,户籍迁出属于相关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李某5均与系争房屋来源并无关系,且与系争房屋原承租人亲属关系较远,即使户籍迁入并居住,是原承租人对其的帮助,况且李某5曾享受过拆迁安置,李某3、李某5另有产权房屋,居住并不困难,系争房屋征收补偿利益并未因李某3、李某5的户籍因素而增加,定为系争房屋的共同居住人,无权分得征收补偿利益。
二审法院认为:
系争房屋原承租人为李某1,于1998年变更其子李某2为承租人。被征收前,系争房屋长期由李某2、乔某、李某4共同居住。李某3之父李某某与李某1是堂兄弟关系,系争房屋的户主原为李某某,后变更为李某3。李某5在未成年时居住在系争房屋内,但其户籍在2002年迁入后未实际居住,母赵某一起享受过私房拆迁安置,不属于系争房屋的同住人。李某3的户籍虽在户籍虽在系争房屋内,购买商品房后不再居住在系争房屋内,一审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及其他经质证属实的在案证据,综合考虑李某3与系争房屋来源并无关系,与李某2的亲属关系较远,李某3、李某5另有产权房屋,征收后需安置等因素,作出的判决并无不当。李某3、李某5上诉要求分得系争房屋征收取得的产权调换房,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难以支持。
案例来源:(2020)沪02民终号
- 积分入户:投资纳税入户申请程序
- “妇唱夫随”博士丈夫随博士妻子落户西安
- 如何申请人才绿卡?申请入户广州需要什么材料?广州市人社局权威解答!
- 积分落户北京,本科普通人有机会吗?
- 猎聘发布《2022海外应届留学生就业竞争力洞察报告》
- 公房承租人去世,非本市户籍的同住配偶能继续承租吗?
- 2022年上海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工作日程调整
- 惠州本科直接入户的问题解读
- 「落户上海」竟然有3种户口,3种上海户口有什么区别?
- 重磅!北京市新版积分落户政策今起实施 你想了解的都在这里
- 视频连线迁户口 民警巧解“挠头事”
- 2022年留学生落户广州最新指南,还有这些补贴和好处
- 上海张江科学城率先推进人才引进落户新政,开通核心区域重点机构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 留学生如何托管自己的档案
- 「人才政策问答」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十个小问答
- 留学生落户政策:北上广深4大城市,留学生如何顺利落户?
- 青浦区本市户籍第十批次和非沪籍第四批次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受理工作即将启动
- 留学前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如何处理?
- 任一派出所就能办,上海办理异地身份证更方便!还有美颜照相馆..
- 新沂入户体检 便民又暖心
- 经济发展再添新动力三家龙头企业总部基地落户福田
- 一图解读!2022年大专生落户深圳指南
- 没有学历的人怎么入深圳户口比较快
- 社保断缴一个月有什么影响?可以随意补缴吗?
- “秒批”!深圳人才引进新政出台 零费用零排队自主选择!
- 深圳入户流程,10步完成落户
- 个人参保全攻略:如何自己买社保?离职后社保怎么缴?
- 2019深圳积分入户单位申报要注意哪些?
- 解读回顾深圳积分入户标准
- 呼声与回应|新生儿外市户口西安医保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