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落户咨询

留学生落户  人才引进  落户咨询

上海居住证分类

解读上海居住证转户口的具体办理材料和申办手续

栏目:上海居住证  人气:0   发表时间:2024-08-04  来源:网络

落户咨询二维码  

解读上海居住证转户口的具体办理材料和申办手续

(解读上海居住证转户口的具体办理材料和申办手续)


  

  

介绍上海居住证转户口条件和上海居住证转上海户口的工作流程以及上海居住证转户口的办理攻略,分享上海居住证转户籍的最新政策,解读上海居住证转户口的具体办理材料和申办手续,让大家在办理居转户的过程中更加顺利!

  

(以往)上海居住证转户口申办条件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正常缴费累计满7年。办法试行前按规定参加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在进行折算并补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差额后,予以认定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证期间应当正常缴费未缴而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不作为本项计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的依据。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取得本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被聘任在相应岗位工作的。持证前取得外省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在相应岗位的,视同本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外省市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需通过本市考核复评。此外,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认可的其他职业资格证书,也可以作为申请的依据,相关职业资格目录另行公布。

  

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激励条件

  

1、持证期间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具有个人证书;取得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并被聘任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国家职业资格中明确可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视作高级专业。

  

下面是上海居住证转上海户口现行规定:

  

申办条件编辑

  

(一)办法第五条第(一)项所称“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是指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

  

(二)办法第五条第(二)项所称“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是指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正常缴费累计满7年。办法试行前按规定参加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在进行折算并补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差额后,予以认定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证期间应当正常缴费未缴而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不作为本项计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的依据。

  

(三)办法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是指取得本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被聘任在相应岗位工作的。持证前取得外省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在相应岗位的,视同本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外省市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需通过本市考核复评。此外,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认可的其他职业资格证书,也可以作为申请的依据,相关职业资格目录另行公布。

  

#激励条件编辑

  

(四)办法第六条第(一)项所称“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是指持证期间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具有个人证书。

  

(五)办法第六条第(一)项所称“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是指取得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并被聘任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国家职业资格中明确可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视作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六)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七)办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是指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具体地区及岗位由教育、卫生、农业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提出,经认定后另行公布。

  

(八)办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是指创业人才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个人的直接投资或者按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或连续3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

  

关于申请编辑

  

(八)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申请的提出,按以下方式办理:

  

1、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可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政务网上下载)并提供应由个人提供的相关材料。

  

2、用人单位核实并备齐材料后,向市或者注册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受理机构申报。

  

3、通过人才派遣或劳务派遣方式就业的,由建立劳动关系的派遣单位负责办理,实际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相应证明。

  

4、用人单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理申报。

  

#申请材料编辑

  

(九)办法第八条第(一)项所称“有效身份证明”,是指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

  

(十)办法第八条第(三)项所称“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证明”,是指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员在2006年及以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十一)办法第八条第(四)项所称“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是指下列材料之一:通过考试、评审取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经批准,通过以聘代评的方式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提供单位的聘书;本市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由外省市核发且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经认可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十二)办法第八条第(五)项所称“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是指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户籍地乡镇以上人口计生部门有关证明出具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治安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以及其他需要的相关证明。

  

(十三)办法第八条第(六)项所称“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是指下列材料之一:

  

1、本人(或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2、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包括人才公寓或者职工宿舍等的有效居住证明)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及同意落户证明。

  

3、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和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十四)办法第八条第(七)项所称“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是指:

  

1、申请单位的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

  

2、按照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申请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个人获奖证书;

  

(2)在本市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

  

(3)本市的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

  

3、按照办法第六条第(四)项规定申请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员所在用人单位企业纳税完税凭证;

  

(2)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证明材料;

  

(3)投资人的完税凭证。

  

#办理流程编辑

  

(十五)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按以下程序办理落户上海相关手续:

  

1、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机构负责对用人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正式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的,及时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公示无异议的,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及相关证明。

  

迁入户口

  

(十六)按照办法第十一条办理“迁入户口”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持证人员在取得《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后,持《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落户地区、县公安局的户政部门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外省市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及其他相关证明到落户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迁沪人员及其随迁家属为农业户口的,按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政策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家属随迁

  

(十七)办法第十二条所称“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是指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以及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可以随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户籍所在地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16周岁以上的普通高中在校生随迁的,另需提供学籍证明。

  

关于轮候编辑

  

(十八)办法第十三条所称按规定排队“轮候办理”按下述方式执行: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行网上办理,按照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自动生成网上顺序号进行排队轮候。超过当年调控总量的,继续予以受理并审核,审核通过的,依次进入下一年度办理。

  

其他编辑

  

(十九)持证人员户籍落户本市后的社会保险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本实施细则中的未尽事宜,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下面分享一篇网友办理上海居住证转户口的工作流程,仅供参考阅读。

  

#网友:忙了半年,总算把户口的事情落实了,为了方便后来者,把自己办过程中的要点纪录如下.

  

1.〖申请户口材料〗先打印申请表,自己先填好,为在网上申报填写做准备.

  

2.和单位的HR沟通,启动网上申报程序(这一点很重要,如果HR妹妹不配合跑腿,嘿嘿,你懂的,反正不是她的事情,她不着急,所以一定好搞好关系,和颜悦色).

  

打印此链接,按照表格中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有些是单位准备的,有些是个人准备的参考下).

  

3.按照条款”符合申办条件的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把原件和复印件准备好.

  

4.按照3列的条款的步骤,把材料按照上面的编号顺序放置,在那个表格旁注明哪些完成,哪些未完成,以备查看缺少什么资料.

  

5.办理"无犯罪证明","计划生育证明"这些也不是轻易可以获取的,无犯罪证明,可以去居委会弄个啥证明,然后再去现居住地派出所,和原籍派出所各开一张;关于计划生育证明,可以让单位出个说明,然后再去原籍计生委开,否则人家说,你在外地,我啥也不知道,咋能给你开证明,那就麻烦了,有时需要曲线解决问题.证明有时效,如果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走完程序,需要重开!

  

6.去税务打印税单,税单是个问题,如果跳槽过多,或公司改名,换税务局什么的,你就摊上大事了.可能要去几个税务局打印,得问公司的办税人员.因为要把税单问题解决掉不是一个容易的事情,一定要有心理准备,否则会给折磨成祥林哥祥林嫂…你得求爹爹拜奶奶,找上公司税务人员帮你去找税务局,这是所有材料中最不好弄的,搞不好这就是你的拦路虎,能让你的事泡汤!

  

7.所有资料都准备好了,请HRmm去一次人才中心,如果7年时间尚未到,也可以提前去咨询一下.一定要HR一起去,否则人才中心不受理.等去过几趟混熟了,以后可以自己去验材料,当然最后受理还是要HR去的.让他们初审一下,一般不会一次成功的.按照他们要求回来补材料.补好以后再去,一次一次地修正,直到他们找不到问题.这个阶段就是”提交材料等待受理”

  

#8.然后等他们送交市里审查,这个阶段就是”受理通过”

  

9.审核通过的话,系统会显示下一个阶段是”审核通过,进入公示”

  

10.如果没有问题就公示,你就可以预祝成功了,晚上可以喝点小酒,该咋就咋,切记切记,千万不能犯错误乐极生悲,万一进了局子,或许前功尽弃!有问题再重复补充材料(会告诉你缺什么材料).链接里面有个流程图可以参考,那你就回到第6阶段,继续补充材料.你一定要有足够的耐心.

  

11.公示结束后,系统显示"公示通过",人才中心会在几天内电话联系,让你去取材料,带上身份证前去领取,到此基本算石头落地,整个过程完成.

  

12.领取材料后,前去公安局户政科或市民服务中心办理准迁证,带上人才中心给的材料,身份证,原籍户口簿等材料,各郊县办理地点和要求材料不一样,最好先电话联系,确认材料和工作时间,免得白跑.

  

13.办理好了准迁证,有三联,公安局自留一联,带上给你的另外两联,和身份证原籍户口簿等材料,回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最好先电话联系,确认材料和工作时间.原籍派出所会撕下上海一联,出具”户口迁移证”,连同剩下的一联回沪办理落户.

  

14.〖落户办理〗带上人才中心给的资料剩余部分,和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回人才中心办理户口落户证左边明信右边,带上这些资料去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15.去办理落户,派出所会审查材料,如果没有问题,会开单子拍照(身份证用),然后去指定地点拍照,当然不是免费的,大洋20.,照好后,回头,拿上单子和那些材料,派出所正式办理落户,当场给你户口簿.新身份证将在一个月内可以取得(派出所一般让你取新身份证的日期是一个月以后,本人在拍照后十个工作日电话联系,确认新身份证已经做好).带上旧身份证,去派出所签名取得新身份证.

  

16.如在原籍工作过,有过社保和医保的,还有社保转移问题,容后表

  

#17.〖非农户口证明〗关于非农问题,在申报是要注意,如果户口簿复印件上是"居民户口",一定要原籍派出所搞到原来户口的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证明你的户口是"非农业户口".这个在原籍派出所里面还有信息存档.找他们复印,加盖户籍章.有些省份已经不标注非农和农业户口了,统一都是居民户口.偶为此走过弯路,给市里退了材料,耽搁了一两个月.上海这边可能对农业户口控制引进...

  

18.〖养老保险转移〗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劳动手册去当地社保局办理社保账户转移证明和医保证明.(本人自己没有去,请家人代办,各地可能有不同要求,自己先电话联系.)

  

19.〖社保卡办理〗打电话或登陆查询自己的信息,他们的户口信息和公安局没有联网,不同步.据说晚一个月.如果信息已经有了,就可以办理社保卡.可电话咨询办理社保卡的地点,需要带的资料,以及办公时间前往办理.办理社保卡和社保转移没有先后关系.可以办理社保卡后在办理转移.

  

20.〖综合保险,养老保险〗上海的综合保险是不计入社保的.如果原籍和上海社保之间有脱节,可以补交,也可以不补交,没有强制要求.上海市领取养老金的前提是累计缴纳满15年.没有连续缴纳,不强制补交.

  

21#用工性质变更#中智外服需要材料:①新身份证,②户口簿,③《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用人单位留存联复印件,④存档证明,⑤最高学历证明(如国外留学,需提供教育部认证学历复印件),⑥类似于居转户申请表的表格.备齐以上复印件提交中智或外服用工单位.

  

22.#劳动手册#在职的无法办理劳动手册,不在职的去街道社保中心办理,要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23.#外地医保转移#如在外地参加过医保的,需要转移的,必须本人亲自办理.人事是中智代理的,需要去徐汇区医保中心,地点在大木桥路104号.其他的可以打咨询.带好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转移凭证等相关材料.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上一篇:【收藏】上海市16区居住证办理地点、咨询电话大全

下一篇:上海居住证第一步网签+租赁备案攻略!值得收藏

 

推荐资讯点击在线咨询
最新资讯点击在线咨询
热门资讯点击在线咨询
热点资讯点击在线咨询